网站首页 大德传记 法脉传承 慈善事业 净土法门 影音图库 上师法迹
您当前所在的位置:首页 > 莲师法教 > 全文
十四种要抛诸于后的事
2020/4/18 22:51:15

《十四种要抛诸于后的事》

莲师说:若你想要发自内心修持佛法,有十四种事情是必须抛诸于后的。

佛母问:是哪些?

上师说:

1、成为野鹿的幼子,长居在僻静的山野。

2、以斋戒爲食,修持“辟榖”【梵文的rasayana,是一种以药草、矿物和五大能量的精华维生之瑜伽行】的苦行。

3、不要混在都会的上等阶级里,在行事上维持低调。

4、以取悦敌人的方式来行事,斩断所有和家乡的牵绊。

5、穿着棄衣并谦恭。

6、舍弃对亲友的执着,断绝所有牵挂。

7、试着仿效诸佛并实修。

8、将心托付在口诀上,并付诸实修。

9、把本尊当成是最重要的精髓并持诵本尊的咒语。

10、将恶行视为是最龌龊之事,并将之舍弃。

11、对上师慷慨并尽己所能地奉献。

12、将轮回抛诸脑后并生起厌倦之心。

13、将胜利让给他人,不要和权贵竞争。

14、自己退一步,并坦承自己的过错。

若能如此,你的佛法修行必会如法地进步,且会远离轮回。
 

慈善活动 | 才翁嘉措仁波切简介 | 联系方式 | 收藏我们
版权所有:才翁嘉措仁波切  地址:四川省甘孜州新龙县加拉西乡甲日村阿呷寺 北京网站建设一诺互联